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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技术方法和技术理念在智慧文旅工作中的应用(下)
来源:M6米乐最新下载地址    发布时间:2024-07-25 23:39:43

  术业有专攻,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如果只是因为凭借着名气、资金实力或者方案的好坏,就去判断服务商的能力,那必然会让后面的工作出现很多常识性的问题。

  上一篇文章中,我总结了一些和文旅行业相关的技术方法。文章发出后,收获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很谢谢我的读者。有时候我们在工作中经常会将理念和手段放在一起讨论,这不免会让讨论的话题变的复杂。因为理念和手段之间的关联性很强,但又不完全一样,这是“道”与“术”的区别。所以本篇文章重点要写的是技术理念。

  如上篇文章的开篇所说,我的文章只代表我的个人自己的观点,因为水平和能力有限,难免会和读者们有一些观点冲突。我写文章的目的是为了记录、分享和交流,不是为了强行定义或者是改变读者们的想法,还望大家理解和包容。

  1、大数据的理念。谈到这个理念,套用一个比较趣味的新名词——细思极恐。仔细想一下,大数据理念不但可以关联前文我提到的大多数的技术方法,而且对于技术成果的价值衡量是有很重要的指导性与决策性意义的。关于旅游业大数据的文章,我其实写过不止一篇,大家有兴趣可以翻看我之前的文章,这里我就做一点补充。需要补充的主要是在文旅行业进行信息化建设和运营之前,在做顶层规划的阶段,必须要和大数据理念进行结合。包括所选择的技术方法,能否形成数据的产出和类别划分;技术方法对数据的精准性、实时性的控制力;技术方法对数据的安全性、传输稳定性的保障;技术方法对数据的横向获取能力、纵向的延展能力;进入运营阶段后,数据的分析模型、数据的表现形态、数据与人工之间的衔接以及数据是不是可以产生商业模式等。

  2、社会化媒体(SNS)的理念。前几年,我收到很多目的地的培训邀请,希望我为同行们介绍一下有关“新媒体”的概念。我一直在琢磨“新媒体”这个词语的准确含义,也和邀请方做沟通,最后发现,其实大家希望了解的就是基于“社会化媒体”的平台情况。我并不认为社会化媒体是一个新的概念,在我的认识中,国内最早的一批网络站点平台,就是社会化媒体,只不过当时的形态相比现今,内容产出方式和互动形式上显得更为简单而已。随技术的发展和硬件设备的迭代,以及对原有社会化媒体平台的不断的提高,我们才形成了今天看到的微博、微信和各类APP。应该说,文旅行业是最适合社会化媒体理念发挥价值的“空间”,也是容易利用社会化媒体获取最大产出或回报的行业,尤其是在我们的公共服务和营销板块。从原有的单向采编和输出内容,逐步已确定进入了双向甚至多向的内容生产阶段。而且在互动的即时性方面,有了质的变化。但需要看到的是,社会化媒体的理念是一把双刃剑,与之对应的策略、规范也要尽快整理和掌握。

  3、区块链理念。2018年,区块链的话题甚嚣尘上。之所以这么说,是我觉得它的作用和概念被夸大了。“区块”和“链”的道理,其实大家都明白,旅业也一直是这么在做的,没有太大热炒的价值。但融合、共享与合作的思路却是值得借鉴的工作准则。不管是之前的智慧旅游也好,还是现在逐渐显露端倪的智慧文旅也罢,“链条”的形态越来越明显,而且各项工作从行业内到跨行业,都在稳健的推进中。这里需要提醒的也不过就一点,那就是惯性的思维可能给我们大家带来的阻力。这段时间,团队内部一直在强调我们视角高度的问题。对于欣欣旅游的团队来说,我们的优点是将信息化技术和对旅游业的理解很好的融合在了一起。但面临文旅合并以及企业战略调整为目的地之后,这个优势有时会成为大家思考和讨论过程中的羁绊。无论是不是区块链理论在发挥作用,我们都应该明白现状,融合、共享与合作的情境下,很多对成果和价值的评估角度也在发生明显的变化,这就会直接影响需求的改变。所以,产品与服务也需要做对应的调整。

  4、DSP(需求方平台或精准营业销售平台)的理念。其实严格说,这也属于大数据理念应用的一个范例。旅业对精准营销的需求是非常旺盛的。在我的印象中,应该是在2002年左右开始,很多旅行社从业者就在通过搜索引擎竞价模式进行广告投放。作为原先百度的代理商企业,旅业给百度竞价部门贡献的年收入应该在所有行业中的前五位。当今日头条横空出世之后,慢慢的变多的目的地主管部门也参与到了精准营销的行列。诸如山东、西安等目的地都做了很多利用DSP的经典案例。我觉得,现在行业中关于DSP理念的利用,依然还有提升空间,比如能够正常的看到的国内各级目的地在投入的“一部手机游”项目,这是可优先考虑利用DSP理念做一些运营变化的。但要注意的是,不能照搬今日头条的运营模式,在信息推荐的算法上最好考虑一下不同的方法。当然,也需要足够的耐心。

  5、电子商务的理念。这个毋庸多说,也是在旅业应用很广泛的。从原有的传统旅游领域概念,到现在的旅游+农业、旅游+文化、旅游+体育、旅游+教育、旅游+工业等,最终体现经济价值,这是必然要选择的互联网理念。不记得是从何时开始,前国家旅游局将电子商务作为4A以上级景区评审和复查的一个标准。不过之前的观察中,很多景区只是做了一套系统,作为评A的一个的分项,真正能用好的不多。而且关于目的地电商,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从最早的B-C散客到后来的B-B,现在又逐渐回归B-C的市场。随着目的地旅游资源运营向集团化的转变,未来电子商务的工作将会受到更务实的关注。另外,需要提到的就是扶贫和乡村振兴的话题。在相关文件中,都有提到农业+电商的发展理念,而我现在所在的团队,也正在推出一个旅游+农业+电商的乡村扶贫模式,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和我一起讨论。

  以上内容是从手段和理念两个层面对文旅行业的信息化工作进行的阐述。除此之外,还需要分享给大家的技术与文旅融合中必须要格外注意的几点。

  首先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技术到底是不是个问题?这一个话题经常会形成争论。争论双方的代表其实站的角度不同,一个从宏观理论层面,一个从微观实践层面,没有对错之分。我一直的看法是,当技术成为问题的时候,那是能力的问题造成;当说技术不是问题的时候,那是用未来发展的眼光对待。我看过很多项目,确实在投入上很大,重视程度也很高,给予的资源配置也很好,但最终倒在从零到一的路上,也就是一开始对技术的工作就没做好充分准备。说实话,在这一个话题的争论中,我更倾向于先做好微观层面的事儿。如果要做一个总结,正确的态度应该是,“不要因为技术问题而畏惧或停滞;但在前期准备和实施的过程中,必须格外的重视技术。”

  其次是要清楚行业的主导和辅助之间的关系。我一直的观点是,先有需求,才有应用!未来文旅行业的信息化工作中,一定是应该先立足于行业本身,然后才是考虑该对应的技术方法或技术理念。我经常会发现有些同行们将本末倒置,这里就不展开了。

  再次,依据这一些年对行业的观察,我认为一个目的地的信息化工作,一定不可能是由某一家服务商可以全部完成的。术业有专攻,尺有所长,寸有所短,如果只是因为凭借着名气、资金实力或者方案的好坏,就去判断服务商的能力,那必然会让后面的工作出现很多常识性的问题。我就曾经在很多地方的智慧旅游项目评审中,看到过大量方案内容雷同的情况。也见过滥竽充数的服务商做出的烂尾项目,而这些滥竽充数者中,不乏知名度、实力较高的同行企业。

  关于技术的话题,差不多就写完了,感谢同业中的一些朋友平时给予的创作灵感,尤其要感谢江西省文旅厅信息中心的刘康主任。关于这一个话题我们讨论了挺久,里面部分内容是在一起探讨的基础上进行整理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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