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数字技术提高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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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21:44:24
一家企业的行政检查负担能有多重?司法部公布的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显示,有的企业一年要接受326次检查,接待检查人员5344人次。与之相对应的还有一组数据:浙江省建立了统一的执法监督平台,汇集全省42个执法“条线年下降了22%。由此可见,运用数字技术是提高执法效率的重要手段。
数字技术能实现对涉企行政检查的全程监督。例如,关于检查主体,《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明确了“谁能检查”“谁不能检查”,即只有行政执法机关、法律和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受委托的组织三类主体可实施行政检查。严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科研院所、外包的中介机构和没取得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等四类主体和人员实施检查。运用数字技术,通过“亮码入企”,将所有检查数据实时上传到行政执法监督的信息系统中,企业可直接辨识检查主体或人员资格、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让检查全过程可追溯、可监督。
如果有多个部门要对同一企业组织检查,能够最终靠数字技术实现执法协同,整合匹配执法资源,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高频次检查。汇总分析是数字技术的长项,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能够对行政检查中有几率存在的问题、隐患作出快速预警和提示,便于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迅速开展监督,尽早预防和避免违规检查行为的发生。公司能够通过信息系统对检查行为、检查效果及时进行评价,这样子就能够让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尽快得到信息反馈。通过对海量反馈数据的梳理,尤其是对企业给出“差评”比较集中的项目做多元化的分析,就能快速筛选出“走过场”、不必要、检查成效不明显甚至是违规实施的检查行为。